紙張撕裂度的測定方法
紙張撕裂度測定儀是指撕裂預先切口的試樣至一定長度時所需的力,以毫牛(頓)表示。紙張撕裂度與紙的耐折度有一定的關系。撕裂度主要取決于纖維長度及其內部組 織方向和纖維本身的強度,也與紙的結合強度和交織情況有關。一般撕開紙的力,比裂斷紙張所需的力小得多,撕開時所做的功包括兩部分,分別為把纖維拉開所做 的功和把纖維拉斷所做的功。用未打漿的紙漿制成的紙張,其撕裂力接近全部用于克服拉開纖維時摩擦阻力所做的功。實際纖維并未拉斷,因為纖維間接觸面積小, 摩擦阻力小,因而抗撕力也低。經過輕微打漿以后纖維間結合力增加,因而把纖維拉開的摩擦阻力增加,抗撕力也就較大。在打漿初期,抗張力增加,這就是大多數 紙張的典型現象。然而干紙漿并不一定總有這種撕力的初期現象,當打漿度大大增加后,纖維間已不易相互滑離,而同時其抗張強度受到破壞的纖維數量則大大增加 了,這種作用將更近似剪切作用,而不是拉開作用。因此,拉斷纖維所做的功比從紙頁中拉開纖維所做的功小得多,從而撕開紙張所需要的功降低。
通過撕裂度的測定可以知道纖維處理的方式,并了解打漿的情況,如果抗衡力很高,耐破度很低,這是打漿不足的現象;如果抗衡力很低,耐破度很高,這可能是 打漿過度;如果抗撕力與耐破度過低,可能是纖維處理過程中的切斷過多。撕裂度的檢驗對于使用過程中受到斷裂作用的紙張如紙袋紙、條紙、建筑紙板、薄頁紙、 郵封紙及有些制盒紙特別有用。這次QS認證中,要求生產半透明紙、玻璃紙、食品包裝紙、食品包裝紙板的廠家,都必須檢測這種性能。
儀器:DRK 108紙張撕裂度測試儀(使用前請調節水平)。
取樣:裁取63±0.5mm×50±2mm,縱向、橫向分別取樣,如果紙張縱向與樣品的短邊平行,則進行橫向試驗,反之,則進行縱向試驗。按標準條件進行溫濕處理試樣(溫度23±2℃,相對濕度45%~55%的環境中放置至少4h)。
測定方法:輕扳撕裂度測試儀扇擺向左,抬高至扇形擺體超過擺動限制器,此時慢慢松開擺體,擺體右邊緣,將被指針限制器擋住。將試樣四個一組,把試樣的中 央部分,平展地放在兩夾具內,擰緊夾口。用附在儀器上的切紙刀切開20mm的裂口,裂口的末端到試樣終端的距離應為43±0.5mm。
把指針撥到豎直位置,即緊*指針限制器的左端。迅速按下擺動限制器的按鈕不動(以防接觸到擺體),釋放擺體進行撕裂。當擺體再次向左擺到zui高點時,松開 擺動限制器的按鈕,并用手順勢將擺體平穩地抓住,觀察刻度盤進行讀數。每次測定的撕裂度值,縱向和橫向的測試次數均應不少于5次,計算平均值。
撕裂度應按公式:F=sp/n進行計算,結果保留三位有效數字。
其中:F—撕裂度,mN;s—在試驗方向上的平均刻度讀數;p—換算因數子,即刻度的換算層數16;n—同時撕裂試樣的層數。
撕裂指數應按公式:X=F/G進行計算,結果保留三位有效數字。
其中:X—撕裂指數,mN•m2/g;F—撕裂度,mN;G—定量,g/m2。
(注:當試驗中有1~2個試樣的撕裂的線末端與刀口延長線的左右偏斜超過10mm,應舍棄不計。重復試驗,直到得到5個滿意的結果時可保留,但應在報告中注明偏斜情況。若在撕裂過程中,試樣產生剝離現象,而不是在正常方位上撕裂,應按上述撕裂偏斜情況處理。)